民国风云人物演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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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接任直隶总督(2/2)
隶总督和北洋大臣的官印,难过地坐在瓦砾上嚎啕大哭。

    因为马关条约,他被骂了五年多,现在骂声还不绝于耳。又签下了砸锅卖铁也很难还上的辛丑条约,国人会怎么样骂他,李鸿章能想不到吗?

    可是,事不是他惹的,屎不是他拉的,他得去给人家擦屁股。

    总要有这么个人,事情总得有人去做,落到了他的头上,只能认倒霉。

    如果把慈禧送上断头台,肯定不用花这么多钱。而且归政光绪,中国的历史就不知道怎么写了。

    袁世凯肯定是要掉脑袋的,被袁世凯玩得团团转,还给他升官晋级,最后反而被他出卖。光绪是永远都不会宽恕袁世凯的。

    但是,慈禧能甘心把命交出来吗?不又是一场内乱吗?

    国家还承受得起吗?老百姓和后人怎么看。

    别看现在大家都对她恨得咬牙切齿,但要是她大义凛然的为国家上了断头台,那老太婆说不定就成了英雄了。

    人嘴两张皮,人们的吐沫星子也能把他李鸿章淹死。

    骂人能把人骂死吗?李鸿章的死和全国的一片骂声有关系吗?我们不知道。反正,再次就任直隶总督、北洋大臣没几天,李鸿章就结束了他那被大家一直争论不休的人生。

    在订立“东南互保”协议时,还有一条。如果慈禧和光绪都一命呜呼,大家本来是要推举他为新型国家的大总统的。

    据说这件事,中山先生也是很赞成的。

    如果是这样,恐怕就轮不上袁世凯当中华民国的第一任大总统了。

    这对袁世凯到未必不是好事,因为,他有可能就没有机会和条件去拉历史的倒车而遗臭万年了。

    汪精卫的孙子,看到他的爷爷奶奶在两个人墓前,跪着的塑像,说了句非常公道的话:干了坏事就要受到惩处。

    没错,还是笔者在前边说得那句: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,想不付出代价,就别做人神共愤的事。

    李鸿章对袁世凯是真够意思,临死之前还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,举荐他接任直隶总督,北洋大臣。

    当然,德高望众的刘坤一和张之洞也极力推荐他。

    对了,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袁世凯创建警察吧!

    辛丑条约规定,天津外二十里之内不能驻军队。

    自从人的能动行为逐步取代动物的本能活动,人类社会就陷入了一种自我矛盾之中。矛盾产生的原因是,人们还不能自觉的去做自己必须要做的事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既然是必须要做的事,人们又不能或不愿意心甘情愿去做这件事,怎么可以呢?社会不是就陷入了自我矛盾吗?

    社会总是要顽强的为自己开拓道路的。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凌驾在社会之上的力量。

    这个力量调合矛盾,排解纠纷,甚至使用暴力去强制人们去做他们还不能自觉去做的事。这就是国家机器,我们有时也叫它暴力机关。

    有了国家机器,就要有武装起来的人去执行这种强制。

    或者,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,这个世界是需要秩序的,也就需要维持秩序的人。至少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,这是必须的。

    这伙人的名字叫差役还是叫军队,并不重要。总要有人拿着武器去维持秩序的,不让驻军,谁去维持秩序?怎么办?

    这难不倒袁世凯,他当过外交使节,常和外国人打交道。

    他听说过,外国有警察,他们和军队的职权不一样。

    有些国家为了防止军队利用枪杆子搞军事政变,规定,军队除了国防,不经特殊授权是不能参与国家内政的。

    正常情况下,维持社会秩序,只能靠警察。

    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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